【事例回放】
2018年11月10日黄某忽然接到一个自称买家陈某的电话,责问她为什么没有到不动产挂号中心处理过户?接听电话的黄某,面临这位出人意料的买家责问,一会儿把黄某给搞懵了!而陈某电话中所称购买的物业,正是她两年前现已出售的车位。这是怎样一回事?
为了了解清楚状况,黄某便增加陈某的微信。陈某表明,9月份经她家邻近的某一中介公司负责人刘某引荐,购买了黄某的车位并支付了5万定金。签约当天刘某表明业主黄某由于上班来不了,所以要下班才过来补签合同。所以陈某签完合同后便把5万定金交给刘某。签完合同第二天,刘某便把“黄某”补签后的合同给她。刘某向陈某提议为了便利处理过户,建个微信群便利交流。之后两个月里,刘某以陈某并非该小区业主,车位需公示向陈某再收取5000元费用。公示期完毕后,微信群里的“黄某”屡次表明作业繁忙,延迟处理过户挂号手续。有一次三方在群里约好到不动产挂号中心处理过户挂号手续,但到最终“黄某”却忽然说暂时有事来不了。陈某对此很不满,以为“黄某”没有诚心买卖,自己要当面跟“黄某”谈,但到了中介公司,发现大门紧闭,门口粘贴着“内部装饰”,刘某的电话号码也一向无人接听。
经过多番探问,总算联系到黄某自己。当陈某将《买卖合同》和刘某转发她与“黄某”的微信谈天记录转发给黄某,黄某才发现了自己从前使用过的微信头像被人盗用,而该经纪人使用其房屋信息,冒签了《买卖合同》,骗得陈某的定金,还使用黄某的头像假扮业主屡次在群里与买家陈某交流,骗得陈某的信赖。黄某也想起两年前她在多家中介公司放盘出售车位,也增加了好几家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最终她经过其间一家中介公司促进成功出售该车位。而陈某购买的车位,早已不是她名下的房产。这时买家陈某才发现这是刘某在自导自演骗得定金,两边在发现了自己的利益受损,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在查询作业中,发现该中介公司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处理中介机构存案手续,并在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司体系查询到该公司已被列入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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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依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规章、中介服务人员的工作资格证书和聘任合平等文件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存案手续。事例中,该公司未处理中介机构存案手续,且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属“黑中介”。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欺诈,作为受害者,主张及时报案处理,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款留丢失。
事例中,买家陈某在整个购房过程中都没见过业主黄某,仅经过微信谈天的方法与“黄某”交流,在签合同前,陈某未核实产权人身份,也未核实房产证原件及查册表的状况下,信任刘某的一面之词,最终掉入圈套,形成经济丢失。
在此,协会提示广阔顾客:房产买卖触及金额较大,签订合同时应三方在场,中介方帮忙买卖当事人核实出售人身份和检查买卖物业产权状况,洽谈买卖细节,保证买卖在实在无异议的状况下进行,削减买卖胶葛。
顾客及社会大众可经过以下4种方法查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誉档案:
1、登录广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誉信息查询窗口(http://121.8.227.76/web/Home.aspx);
2、扫描《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存案证书》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信誉信息卡》上的二维码;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存案证书》款式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誉信息卡》款式
3、登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中的中介信誉档案专栏(点击阅览原文):(http:///website/consumer/index.jsp);
4、重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微信大众号(微信号:GZREA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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